【1】在磚窯燒窯發了兩萬工資後,我又去黑市賣了熊貓血。拿著三萬塊錢,我來到了秦朗打工的會所。他破產之後欠了三十萬,我已經還了九個月。這是最後一次還款了。路過一個包間,卻聽到熟悉的說話聲:“秦總,還剩最後三萬就還完了,以後還跟江慕雪要錢嗎?”是債主張總。張總以前總是高高在上,甚至還要砍了秦朗的手指。但現在他卻對著秦朗點頭哈腰。“要,怎麼不要?看著海市的大小姐為了我去黑磚窯出苦力,每個月再去黑市賣血,我心裡不知道有多舒暢!”秦朗的語氣得意中透著陰冷。“再說,跟她要來的錢都給你,你不想要?”我的心猛得一沉。“她對您一片真心,也是您的妻子,您為什麼就這麼恨她?”透過門縫,我看到坐在高位的秦朗陷入了沉思。他的左邊,正緊挨著一個女人。“您明知道她就是海市首富的千金,為什麼還要裝作不知道?還設法不讓她承認自己的身份?”債主不解。“妻子?結婚證都是假的,怎麼算是妻子呢?也就騙騙她而已。”“如果承認她是千金大小姐,還以什麼理由讓她心甘情願被我驅使呢?”我攥緊拳頭,手指不自覺地掐進掌心。“就是她,……”他說得咬牙切齒,但並冇有說完。“我接近她,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