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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我回到了15歲 第十九章 簽約

作者:季宇寧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4-04-15 0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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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要簽的協議有三種。聘用協議,唱片約和經紀約。其中z主要的就是唱片約。

後世藝人與唱片公司的合作模式與合作協議一般分為7種:

第一種模式:唱片公司與藝人及自己內部的製作人簽約,建立並執行整個方案,唱片公司負責企劃、製作、宣傳、推廣、發行、MV拍攝到銷售等,通常付給固定的薪資(工資)或者加上部分的版稅(版權使用費)收入,收回成本後,利潤全歸唱片公司所有(du立公司依然擁有唱片的版權)。

第二種模式:藝人與公司簽約,唱片公司出資製作費與預付款,外包給另外一名du立製作人或者du立製作公司來負責製作工作,直到完成母帶。外包的製作人會收到製作費,以及按照合同約定的唱片銷量的百分之1~5的版稅(唱片公司預估)。唱片公司會設定預算數額,製作公司不能超過預算(個彆情況除外,比如唱片公司求著某位金牌製作人,製作人的話語權就會更多,預算也有商量的餘地)。

這種模式下,歌手擁有唱片版權和母帶,du立公司可以對母帶進行有限製的使用,z多是七年。

第三種模式:du立藝人和du立製作人合作完成母帶,然後嘗試賣給唱片公司。如果唱片公司買了,需要向製作人藝人預付版稅。

這種模式下,藝人其實變成了一個品牌,把產品賣給代理商(唱片公司),唱片公司代理藝人這個品牌,負責唱片的壓製、宣傳推廣和銷售。

第四種模式:唱片公司與藝人或者du立製作人成立另外一家合資公司(就是合作再開一家單獨的公司)。版稅收入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這種模式下,du立公司提供部分預付款,利潤由雙方共享,但歌手擁有作品的所有權。

第五種模式:藝人自己成立製作公司,雇人(du立製作人)製作成母帶,提供給唱片公司。

這種模式下,唱片公司隻負責製作和發行,大公司通常不這麼做。

第六種模式:DIY模式,歌手自己錄製、製作、宣傳並自己建設網站,將音樂上傳到自己的網站上銷售,聽眾通過互聯網購買下載,減少了實體的成本,但是提升了服務器的成本以及wz建設和維護、優化的成本。

這種模式下,藝人提供自己的一些服務給唱片公司,利潤共享。

第七種模式:藝人成立公司自己出錢負責所有的製作環節,製作出母帶,然後通過壓片和發行協議(press

and

distribution

agreement)委托大型唱片公司進行唱片的壓製和發行工作(一般唱片公司收取百分之20的費用)。

這種模式隻適用於不差錢的歌手,音樂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利潤幾乎自己獨享,但是對於許多歌手來說是不現實的,因為他們無法享受到唱片公司專業的融資、宣傳和銷售能力。

阿梅的唱片約是屬於第1種,版權歸唱片公司,支付給阿梅唱片銷售的版稅,第1年是百分之5,之後按比例提高。簽約5年。

一般像阿梅這樣的新人,這時候一般有可能低到百分之3甚至更低。

看得出阿梅對這個百分之5的比例還是滿意的。她已經唱了十幾年的歌,對於這個圈子多多少少還是有一定的瞭解。

聘用合同中阿梅的工資是3000元。職位是經理助理。這個工資水平是很不錯了,季宇寧看見阿梅的嘴角翹起來,他知道阿梅心裡得意,嘴角就會翹起來。

季宇寧告訴阿梅,雖然職位是經理助理,但是他希望阿梅在唱片公司所有部門都兼助理。而且可以包吃包住,他在電視台旁邊租了一套房,是兩居室,阿梅可以住其中一間。但是要負責家務。

聽到這裡,阿梅立刻高興起來。現在z大的願望就是搬出那個家。

前世阿梅在82年出道後,立刻就在廣播道租房,其後她又在跑馬地買了一處40多平米的房。因為要替她哥哥揹債,實際上是被那母子三人騙了,被迫打了兩年白工。直到88年纔在銅鑼灣買了一處不錯的房,死前一直是住在深水灣的豪宅。

看著阿梅用右手在幾份協議上簽完字。季宇寧把自己租房的地址告訴阿梅。讓她明天一大早就過來。並叮囑那處房子隻能告訴她姐,不許告訴她的母親和兩個哥哥。因為季宇寧很不喜歡那母子三人,也不願意見他們。

另外讓阿梅回去通知她的母親和兩個哥哥,明天一大早到麗的唱片找齊經理,在這幾份協議上讓她母親當麵簽字捺手印。

阿梅走後,季宇寧又單獨和齊經理說了會兒話。告訴他明天阿梅監護人來簽約的事。

第2天一早,季宇寧從酒店退房直接去他租的房子。房東已經在等候他了。協議已經簽了,直接交房拿鑰匙。季宇寧一次付了6800塊。空間現在港幣現金有1億多。昨晚他光顧了港島和九龍幾十家財務公司。還有一些大的夜店。

這些都是社團的財產,就算失竊基本也不會報案。有些本身就是賭資。原本他還擔心有假幣,冇想到空間還有一個功能,收入空間的貨幣自動區分真假。其中還真有幾十萬假幣。

房東走後,他在房間裡收拾了一會兒。聽到敲門聲,開門一看阿梅來了,身後還跟著一個長相跟阿梅很相像的女孩。昨晚阿梅走後,他在阿梅身上加了個信標,並設定監控,他知道這個女孩就是阿梅的姐姐。晚上他從監控看到,阿梅悄悄的和她姐在說,遇到貴人了。而且那個貴人還特彆的英俊優雅。

與此同時,梅媽和兩個兒子,已經見到了齊經理。而且已經簽字捺印了。季宇寧從監控裡看到齊經理笑容一收。一臉嚴肅的告訴梅媽,這個唱片公司的季先生。是船王的親戚,據說是外甥。他讓我轉告你們,阿梅掙的錢是她自己的,她願意給她母親一點家用可以,但是如果敢打她錢的主意,敢騙她敢坑她,敢讓她承擔什麼債務,一定饒不了他。就算船王不說什麼,香港所有的社團都願意幫忙做事的。

看著對麵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母子三人。季宇寧笑了。

下麵就是對阿梅的形象包裝和練習歌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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