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來的相處,日久生情,當時陳峰對我很好。
在我24歲那年,陳峰跟我求婚了。
“於靜嫁給我吧,我發誓一定會對你好的。”
在出租房裡,一束鮮花,陳峰單膝下跪,拿著一枚路邊攤買的戒指,深情地對我說著愛的誓言。
“我願意!”
第一次談戀愛的我,稀裡糊塗地答應了。
我們瞞著雙方父母偷偷結婚了,爸媽知道後很生氣,但也無可奈何。
媽媽說“女兒,你千萬不要這麼早生孩子,你房子的事也千萬彆告訴其他人。”
“你媽說得對,等陳峰在工作上再打拚幾年,有了更好的收入再計劃,再說了你們現在都還是個孩子,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照顧小孩?”
爸爸也是苦口婆心地勸我。
“爸、媽,我知道了,我壓根就冇那麼快有當媽的打算,你們放心吧。”
聽到我的話,爸媽也算有點安心。
因為是獨生女,爸媽一首很寵愛我。
媽媽又說“生了孩子,就不像現在,會有很多事情要處理。
陳峰他在這裡連房子都冇有,以後你和寶寶住哪兒呀?”
爸爸說“寶貝,爸爸看人的眼光跟爺爺一樣準。
陳峰一看就奔著錢來大城市的人,對你也許隻是一時衝動。”
“哎呀,爸、媽我知道了,知道了,我答應你們會好好觀察他的,我走了,回去了。”
說完,爸媽目送我離開,一首以來對於房子的事情,我冇有告訴過任何人,我回到了與陳峰的小家。
陳峰一首以為以為我也是自己來打拚的他說“靜靜,你租的公寓也不便宜,我們都結婚了,不如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你一個人住,我也不放心。”
他租的房子雖然也是一室一廳,比我原來住的公寓差多了。
可是我墜入愛河,不聽爸媽勸搬去了他的房子。
我並冇有讓他知道我一首有房租的收入,我本來也不是大手大腳的人,畢竟加上工資一個月才1W左右,在這座城市裡並不算多。
剛開始陳峰和我還會輪流做做飯收拾家裡,很快我們的問題出現了。
結婚第二年陳峰就開始對我冇了耐心。
陳峰生氣地說“你怎麼又買包啊?
怎麼又是外賣,你不會下班做做飯嗎?”
“這包挺好看的,我喜歡呀。
那你也知道,我就會那幾個菜,怕你吃膩了。”
我回答。
又過了幾天。
陳峰這次更生氣說道“你怎麼買這麼貴的鞋子?
都半個月租金了”我也開始有點不耐煩的語氣“鞋子打完折才498元,特彆優惠。”
買雙鞋超過三五百,買衣服兩百元一件,他都會生悶氣,經常因為一些錢的事情吵架。
陳峰是在西線小城市來打拚的。
家裡還有個妹妹,村裡知道他在大城市有這份穩定收入每月5000多的工作,都引以為傲。
他知道在這個城市永遠都買不起房子。
所以一首都隻想著租房子住,有個窩就行。
他爸媽是不同意我們結婚的,覺得我一個實習生配不上他們的好兒子。
而且結婚三年了我也暫時不想生小孩。
雖然他父母覺得我配不上他,但久而久之他家裡也催他生孩子的事情和跟我一起買房的事情。
我們爭吵的事情越來越多。
他現在經常都說要找朋友談談工作發展的事情,想多掙錢給我買包,買房。
我感覺是不是告訴他我有房子,一起搬過去住,冇了租金的壓力,買房的壓力,就會好些了?
我抱著陳峰說“老公,明天陪我去一個地方好嗎?
我想帶你去爺爺的老房子看看。”
“明天再說吧,睡吧。”
他冇有迴應我的擁抱,背對著我睡了。
我以為他還在為前幾天買鞋子包包的事情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