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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駿卻一點都不驚訝。
“謝卻山已經同我說了,他是追著一個秉燭司黨人上了畫舫,卻被誤導殺了一個舞女。是秉燭司借刀殺人,並非他有意。
”
鶻沙蒙了:“謝卻山他不是畏罪潛逃了嗎?”
“胡說什麼,他現在在我府上養傷,這是絕密,不可外傳。”
“他這是狡辯!”鶻沙氣得差點彈起來,“他說什麼你就信啊?”
完顏駿沉著臉,耐心對鶻沙解釋:“他追著秉燭司黨人到虎跪山,身受重傷,才消失了幾日。”
“這是苦肉計!謝卻山這人詭計多端,冇什麼事是做不出來的!”
“哪個苦肉計會把自己命都算計進去的?!他差點就救不回來了!”完顏駿已經不耐煩了,跟這種冇腦子的莽夫說話就是很累,“更何況,他以命相搏,從秉燭司黨人那裡獲知了禹城軍的藏身之處。”
鶻沙愣了:“當真?藏在哪?”
“你還有臉問?上元那日你莽撞行事,明明提前得知了訊息,但還是放走了謝鑄。你就回去好好反思,軍營的事由我來接管。幸好如今是謝卻山力挽狂瀾,獲悉了重要訊息,你該去感激他纔是。”
鶻沙嘴邊已經冒出了無數句臟話,又硬生生吞了回去——完顏駿不就是想獨攬剿滅禹城軍的功勞嗎?
但他確實理虧,隻能擠出一個笑來。
“行,等這大哥醒了,我去給他磕頭!”
鶻沙扔下一句話就氣呼呼地走了。
完顏駿忍無可忍地翻了個白眼。
外頭的牆根處,徐叩月端著茶盤站著,此刻不知是該進去還是離開。
她聽到了不該聽的話,若被完顏駿發現,又免不了受折磨。想了想,還是貓著步子走了。
*
訊息很快便傳到了章月回那裡。
他隻是哂笑一聲,懶懶地翹起二郎腿:“棄車保帥,釜底抽薪,謝卻山這棋走得妙啊。”
來遞訊息的駱辭站在一側,奇道:“東家,何出此言?”
“長嫣手裡握著的劍穗是謝卻山當晚最大的失誤,這會暴露他的身份,他必須要想辦法圓了這件事,那麼最佳的方式,就是拿出一個更大更真實的資訊。而且他入城後第一時間不回家,反而去找完顏駿,甚至在他府上養傷——這不就是故意把自己送到岐人的監視底下嗎?”
“東家似乎……並不相信謝卻山的立場?”
“若他真是秉燭司埋在岐人內部最深的間諜,那麼幾百禹城軍,為他鋪路也未嘗不可。若他不是,那也能在岐人那裡立功,左右他都是不虧。”
“聽說這次,他與秉燭司黨人纏鬥,受傷極重,差點丟了性命。”
“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章月回挑眉,“秉燭司冇道理殺謝卻山。失去了謝卻山的斡旋,謝家上下的處境隻會更糟糕,甘棠夫人也岌岌可危——換個角度想,謝卻山親自去追人這事也不合理,他慣常是個坐鎮大營的軍師,縱然事出緊急,也該留點信號通知鶻沙吧?所以,在他消失的這幾天裡,絕非像他說的那樣,去追秉燭司黨人了,一定還發生了一些絕不能被我們知曉的事。”
駱辭皺眉,半天也想不出個結果:“那是因為東家假設了謝卻山有問題,若他冇有問題,有些奇怪之處可能隻是巧合……東家是不是想太多了?”
正是大局之下所有細微的不合理與巧合之處,纔是事情的可能性。
“彆看過程,看結果,”章月回的指節輕輕釦著杯盞,“我猜啊,說不定就跟消失的另一個人有關。”
“謝家的寡婦?”
章月回冇回答。
駱辭不敢再問,他總覺得東家這麼篤定,一定是有原因的。
是的,有一個秘密,隻有章月回知道。
六年前。
驚春之變發生後,謝卻山叛逃,管陽章氏因運送糧草不力被朝廷追責,滿門下獄,等待秋後問斬。
章月回堪堪躲過一劫,惶惶之下,想為家族尋條生路。他的父親也是沈執忠的學生,於是他想去見沈執忠,求他上書為章家陳情。
但當時沈執忠告病在家,幾日未曾上朝,他隻能在沈府門口守株待兔,卻看都沈執忠於淩晨風塵仆仆地歸來。
他留了個心眼,偷偷檢視馬匹上的驛牌,發現沈執忠竟是一路從幽都府趕回來的。
他去了一趟幽都府,他的學生謝卻山就叛逃了。
這其中隱情,呼之慾出。
章月回當即清明,沈執忠不會為章家陳情——驚春之變,是演給岐人看的一場大戲。所有捲進其中的人,都必須在他們該有的位置上,受到牽連,受到懲罰,哪怕無辜。昱朝上下這些真實的極悲或極怒,纔是岐人相信謝卻山的原因。
這個瞬間,章月回世界中的秩序徹底崩塌。
所有的士族之人,無論如何離經叛道,他們所看的世界都該是因果分明的,所有事情總能溯起源,找到原因,尋其對錯,自省自警,不再重蹈覆轍。
可在這件事裡,冇有人有錯,卻有人傷亡,他不知道該去恨誰。
為了大局,他懂,可為了無辜慘死的家人,他不想懂。
他隻是蜉蝣!他能否看透,甚至一點都不重要。
章月回隻能無力地看著滿門抄斬,家破人亡。自此之後,他成了一個見不得光的人,逃到南方小城,整日醉生夢死。
有時宿在酒桌上,有時甚至宿在街頭,活脫脫像個流浪漢。
他以為自己的餘生便會一直如此,同爛泥一般,跟著世道一起爛下去,直到遇到了她。
忘了是哪一天,宿醉後醒來,有雙亮晶晶的眼睛在床邊看他。
“官人,昨晚是我把你搬回客棧裡,你要付我十文錢。”
她拿到十文錢,眼睛更亮了。
“下回您要喝酒的時候也叫我吧,我幫您善後,便宜不貴,保證服務到家。”
再下一次他去喝酒,果然叫上了她。喝得半醉就興儘了,心裡總想著那雙在門口等他的眼睛。
他給她打包了糕點,看她雀躍,他竟然也有些高興。
再後來,他就不酗酒了,老老實實地跟她在街頭賣起了烤紅薯,做了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小老百姓。
他冇有家,她也冇有家,他們就在那個小城裡相依為命了兩年。
他在城郊河邊建了兩個相鄰的茅草屋,院子連著院子,衣服總曬在一起,飄在日光裡。
他們一起在春天的花海裡踏青,在夏天的大樹下乘涼,在秋天的落葉中豐收,在冬日的篝火旁取暖。
老天爺垂憐他,他的人生在遇到她之後,像是墜入一個美夢。
但對於她,他並非全部坦誠。
他知道自己終將有一天要離開,知道自己做的是刀頭舔血、大逆不道的事。
——章家尚有一家商行在鹿城,這是抄家時朝廷冇查到的產業,他偷偷接管,花幾年時間將所有生意都隱入地下。
他要織一張黑暗中的網。不為什麼,也不想複仇,就是想讓大家一起毀滅。
毀滅的時候他再現身,叫世上的人都看看,這個世道是如何把人逼瘋的。
他拎得清,這些事排在南衣之前,他也不能將她拽到這種地獄裡來。
所以他從來冇有將山盟海誓說出口,他怕給不起。他們隻是這個世上最好的朋友,他從無逾禮之處。而她懵懵懂懂,不知何為情愛,頂多有些模模糊糊的概念,想要跟他過一生。
他有七竅玲瓏心,如何能不知她的憧憬?隻是他心中那把火日日夜夜地燒著,是多少醉生夢死、田園牧歌也澆不熄的。
哪怕有很多個瞬間,對著她那張燦爛的笑臉,她在他心裡占了上風。就這樣跟她歸隱田園,哪怕饑一頓飽一頓,日子也是幸福的。
她一無所有,卻硬生生在他心裡耕出了一畝淨土。
但人總是會想方設法求索那些得不到的東西,對於那些就在眼前的,並非不知道珍惜,而是抉擇之後,覺得遠方也許更好。
那些未知的,總是充滿誘惑和可能性。
鹿城的產業做得差不多了,他需要去彆的地方擴大產業,他騙她說他要參軍,給她留了一隻價值不菲的鐲子。
他選了一塊很特彆的玉料,通透的翡翠裡卻有一道裂。
雖然這道裂降低了這隻玉鐲的價值,但在萬千所差無幾的玉鐲中,它成了最特彆的那隻。
他知道亂世中守著這麼一隻玉鐲是一樁難事。他認為到了某個時候,她就會將玉鐲賣了換錢,維持自己的溫飽。他讓手底下的商鋪都留意著,隻要見到這隻玉鐲,哪怕碎了,都要給這個女孩很多很多的銀子,讓她一輩子衣食無憂。
他們之間,就再無羈絆了。
他以為薄情的自己根本不會將這段歲月記太久。可時間漸漸過去,他得知根本冇有人去賣掉那隻玉鐲,他困惑了。
難道那個女孩真的在荒蕪的歲月裡守著那隻玉鐲等著他嗎?這個世上怎麼可能會有這樣傻的人?
他堅信她會將玉鐲賣掉……然後,這種遙遙的等待竟成了他的心魔。他造的孽在每一個午夜夢迴的時候提醒著他,也許她還在等他。
他開始後悔,他心中的某個角落開始日夜叫囂、發瘋,他終於想要去找她,冇想到她忽然離開了鹿城。
像是一滴水落進了大海,此後便丟了她的音訊。
他派出了許多眼睛去找,無果。
他就是這個世上最厲害的情報商人,他都找不到的人,該去哪裡找?
而此刻的南衣,在山中無人問津的獵屋裡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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