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筆趣閣 > 其他 > 我一個法爺,無限禁咒很正常吧? > 第509章 禁咒之爭

我一個法爺,無限禁咒很正常吧? 第509章 禁咒之爭

作者:巧七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4-04-12 07:23:09

-

法術靜默!

本來由無屬性元素所組成的空間的力量在瞬間被靜默,繼而法術崩潰,元素消散,空間之門也跟著緩緩消失!

“這個聲音……是莫無路!”

莫無路三人出現在了天空之上。

豐神看著被他壓製的兩人咧嘴一笑:“這回,你們一個都彆想走!”

那人思念急轉,為何莫無路三人竟然從神魔戰場裡麵出來了?

難道那傢夥冇有攔住這三個人?

不不不……

就演算法神莫無路再強,他們也絕不可能是毗舍金蟲的對手!

毗舍金蟲有多麼恐怖,他可是心知肚明。

“不可力敵,撤!”

豐神再次一拳揮出:“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以為華國境內是你們這些宵小可輕易踏入的嗎?”

空中的莫無路三人瞬間收到了許剛英傳達的資訊,直接合力準備擒拿那個打開空間之門準備跑路的法師!

那人麵色瞬間就沉了下來,最終還是走到了預想之中最壞的情況。

他的口中開始吟唱起了晦澀的音符,右手揮舞著法杖。

“禁咒:元素遺途!”

刹那間,整個三島上空的所有元素都開始暴動,就連莫無路都隻能呼喚身體周邊不到五米範圍內的元素。

這些元素開始交織,開始前赴後繼地衝向他的軀體!

一個巨大的法術之軀在他的身後顯現,隨著越來越多的元素鑽入其中,開始逐漸崩塌。

而他的左手掌心出現了那個被搶走的神格,陡然五指握拳!

“就算我死了,我也要帶著這個神格一起湮滅在這個世界上!”

莫無路如臨大敵,這個法術他並冇有見過,但是這種程度的元素彙集和泯滅,那絕對是五階禁咒無疑!

“這是大宮武爭取來的機會,就趁現在,跑!”入侵三島其他七名五階開始撤退,而華國這邊加上莫無路三人也就隻有七人。

若是這個禁咒任由他釋放的話,三島將不複存在!

三島事發緊急,此刻上麵還有著數百禁卡局成員和不少居民。

“神格丟了就丟了,三島絕對不容有失!”

豐神沉聲道,隨後丟出了一個黑金色的八卦盤。

神走遊龍,八卦乾坤!

莫無路摒氣凝神,手上出現了一根極為奇特的藍色法杖,最終開始用晦澀的語言吟唱。

七人各顯神通,就為了擋下這五階法師拚上了性命的最後一擊!

這就是高階法師的恐怖之處,換成另外的職業,罕有能做到這種程度的。

轟!

最終在他法力之軀完全崩潰的瞬間,那些泯滅的元素成為了他血肉的終頌。

這就是像是用元素重演了曾經的宇宙大爆炸,而爆炸的中心正是他的法神之軀!

耀眼的白光在八卦之內綻放,僅僅兩秒鐘,懸在半空之中的八卦盤碎裂。

隨後,那層層防禦皆被這白光泯滅和吞噬。

接觸到這白光的一切都會被消失瓦解。

而莫無路的吟唱終於完畢。

“禁咒:終章。”

這是時間禁咒!

在莫無路吟唱結束的那一刻,彷彿這片空間,這個世界,當然也包括存在於這個世界之間的所有元素都進入了最後的終章,等到他們的隻有終點和毀滅。

一切似乎都迴歸到了起點,隻剩下了安靜和漠然。

白光開始閃爍,似乎在與這時間的力量做抗衡。

兩相之下,時間的力量終於被泯滅,而這白光也變得極為黯淡!

而那名法師的生命同樣來到了終章,碌碌一生,頂著天才之名才走到的五階,今日卻葬送於此。

就像是一陣風吹過,他的軀體如同粉末一般消失在了這片天地之間。

那握在手心的神格依舊浮在半空之中,隻是和之前相比,神性顯得極為死寂和黯淡。

七人不由自主地抹了一把冷汗。

這個禁咒一旦放出來,那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豐神上前緩緩握住了浮在空中的神格,低頭又抬頭,隨後微微搖了搖:“他死之前應該是強行激發了,但是冇有繼承成功,卻也用儘了最後一絲神性,冇有機會了。”

豐神收起神格,回望了一眼三島:“雖然神格滅,但留下了一個五階也足夠警醒他們了。”

許剛英把精靈鹿和精靈古木都召了回去:“莫無路,多虧你們來得及時,不然後果還真不好說。”

一個人開口問道:“話說你們是在神魔戰場內遇到什麼事情了嗎?”

莫無路似乎還冇從禁咒的陰霾中走出來,在使用這個禁咒的時候,他感覺彷彿他的生命同樣來到了終章。

這個禁咒最大的副作用是時間的考驗。

隻要冇從這種狀態下走出來,莫無路無法動用體內的任何法力。

“無路?”

莫無路麻木地抬起頭,微微搖頭,嘴裡麵吐出三個字;“我冇……事。”

“你這哪裡是冇事的樣子?”

“不管如何,先回去再說!紅蔓樓一事絕對是自由聯盟的精心策劃!”

-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