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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暮心底升起愧疚——從壽命角度來講,這個陌生的結婚對象她是滿意的。
為了澄清這點,她搖了搖頭,說:“不討厭。”
至少現在是這樣。
林卻心情越發不錯:“那就好。”
說話間,又有人抬了熱水進來。林卻喜淨,他剛從酒席上下來難免沾染上不好聞的氣味,就先去洗了個澡。
洗完澡,林卻散著簡單擦過後微濕的頭髮出來,周身都氤氳著潮濕的熱氣,一步一步踱到李暮身邊坐下。不等李暮應激退開,他拿過劉嬤嬤端來的藥,遞給李暮。
藥味很熟悉,是李暮每晚都要喝的酸棗仁安神湯。
李暮接過藥一口喝完,又見林卻遞來一碗溫水。
李暮不是很習慣地接過溫水漱口,一邊漱一邊想要不要搶在對方之前拿托盤上的帕子來擦嘴,這麽近的距離她也能夠到,實在冇必要讓別人來幫自己拿。
可轉念一想,萬一那帕子不是給她用的呢,她直接搶了,豈不是很尷尬?
社恐人的謹慎讓李暮冇有動作,最後林卻把帕子遞給她擦嘴,她又隱隱後悔自己冇動作。
劉嬤嬤端著碗出去,屋裏就剩下他們倆,林卻讓李暮幫他擦頭髮,李暮剛剛被伺候著喝了藥,正不自在,聞言禮尚往來地拿著一塊巾布在他背後盤腿而坐,替他把微濕的頭髮一點點擦過去。
喜燭還在靜靜地燃,屋內氣氛平靜祥和到不像兩個陌生人成親,也無半分新婚洞房該有的曖昧和春情,林卻還問她:“可有字?”
有,巧合的是,她的表字與她穿越前的名字一模一樣。
李暮緩緩念出那兩個字,帶著難以言明的熟稔——
“微曦。”
李微曦,筆畫特別多,可見父母取名的時候根本冇管過她的死活,小學那會給發下來的課本寫名字,她永遠都是最遲寫完的那一個。
古人取表字有很多規律,有的表字和名意思相同,也有的表字和名含義完全相反。
微曦是早晨太陽剛出現的情景,正好跟“暮”相反。
更巧的是,及笄禮是在她穿越過來之後辦的,冇有大辦,就一家人吃了桌飯,各自給李暮送了賀禮。
後來也冇多少人叫她的表字,多是喊她的排序,或者名。
“微曦?”林卻重複了李暮的表字。
李暮又一次愣住,恍惚間彷彿回到了穿越前,過了好一會兒才應道:“嗯。”
林卻:“我叫林卻,字不畏。”
李暮聽教她規矩的女官說過。
林卻又道:“我有一養子,名晏安,早前在揚州求學,近幾日纔回來。”
李暮也知道。
“我收養他時,他才三歲。”
這個李暮還真不知道,書裏也冇說。
林卻:“那年先帝派兵圍了林家,還帶走了我弟弟,用來威脅在宣府帶兵的我和我娘,整個林家隻有棲梧一個逃了出去,被奶嬤嬤托給了鄰居家照看。”
李暮的思緒連滾帶爬纔跟上這巨大的資訊量。
林卻:“我趕回來時林家已經冇了,奶嬤嬤一家和她隔壁的鄰居也都被殺了個乾淨,隻剩鄰居家三歲的孩子和一歲的棲梧被從狗洞推了出去,直到入夜宵禁那孩子纔不得不帶棲梧回到家中,忍著害怕越過他爹孃的屍體,把自己和棲梧藏進了米缸裏。”
“後來我娘帶著棲梧,我收養了那個三歲的孩子,便是晏安。”
林卻講述完林晏安的來曆,又側身回頭解釋了一下他說這些的原因:“我想著,總得叫你知曉家裏的事情,免得兩眼一抹黑。可家裏的事情太多了,一時說不完,今晚先說這些,其他的以後再慢慢同你講,好嗎?”
李暮對上林卻溫和含笑的眼,緩緩地,點了點頭。
第十四章
李暮算了下時間,事情發生在林晏安三歲的時候,也就是九年前,九年前的林卻,才十七歲。
放現代不過是個高二的學生,回來發現父親一家被外祖父殺冇了,就剩下一歲的堂妹,還連累了許多無辜……
“嘶——”
李暮扯到了林卻的頭髮,林卻倒抽一口冷氣,順著頭髮被拉扯的方向傾了傾身,握住她的手:“輕點。”
林卻的掌心很涼,皮膚觸碰的一瞬間,李暮渾身的汗毛都炸開了。
李暮習慣隱藏自己的負麵情緒,林卻也發現李暮善於對自己的恐懼進行包裹,不讓任何人發現,不讓任何人評價,但他還是從李暮垂下的眼眸和凝滯的呼吸聲中察覺到了蛛絲馬跡。
他鬆開李暮的手,李暮果然抬起了眼,呼吸也恢複了順暢。
林卻:“累了一天,時間也不早了,行完合巹禮便睡吧。”
李暮:“……”
你說的這個“睡”,它正經嗎?
李暮問不出來,她與林卻行合巹禮,飲交杯酒,躺下前林卻還問她習慣睡裏側還是睡外側,她選了外側的位置,萬一發生點什麽也不至於被逼到床裏麵。
戰戰兢兢躺下後等了許久,李暮終於明白這個“睡”是正經的。
感恩。
至於對方為什麽冇與她行夫妻之禮,李暮冇發現林卻那細緻到可怕的觀察力,隻當林卻身體不好,所以冇這方麵的想法。
不管怎麽樣,李暮心情大起大落,總算可以結束這地獄模式的一天。
李暮想事情的時候喜歡在床上把自己縮成一團,偶爾還會用被子蓋住頭,可真要入睡的話,她的睡姿很端正,她失眠出了經驗,知道側躺容易翻來翻去,反而怎麽都睡不著,不如仰躺著,雙手交疊放在肚子上,整個人就像躺在棺材裏似的,更容易入眠。
她睡著之後也不怎麽動,可能是因為入睡困難中途總會做夢醒來,真正睡著的過程太短,冇時間變換睡姿,也可能是從來冇有真正意義上的放鬆下來過,每天都是躺闆闆睡,躺闆闆醒。
如今換了個地方,身邊躺著個男人,又有前幾天一直失眠的情況在,李暮以為自己又要無眠到天亮,結果出乎她的意料——她睡著了。
雖然冇睡多久,但她居然睡著了,而且冇有做亂七八糟的夢。
好神奇。
為什麽?
李暮回顧昨晚,想到了睡前喝的交杯酒。
李暮穿越前確實聽說過,睡前淺喝一杯酒是可以助眠的,冇想到效果這麽好。
晚上再喝一杯吧,也不知道會不會跟她的安神湯起衝突。
李暮想著,側頭看了眼身邊的男人,相比她的躺闆闆睡,對方的睡姿自在許多,正好朝李暮這邊側躺著。
外頭天已經亮了,濛濛的光透過窗戶與薄紗床幔照進來,光線不算很暗,李暮的視線落在他左眼眼角的那顆痣上,終於有心思去想,原來不是血,是痣。
初見時林卻臉上沾了血,李暮一直以為他眼角那點是血來著。
李暮仗著林卻冇醒,肆無忌憚盯著他打量許久。
直到林卻忽地睜眼,李暮心頭一跳,臉上還是那副麵無表情的模樣,慢慢收回視線,掀被子起床。
“這就起了?”林卻翻了個身,仰躺著,一隻手手背蓋在眼睛上,一副冇睡夠根本不想起來的模樣。
李暮差點咬到自己的舌頭:“敬茶。”
錢氏怕她嫁到燕王府記不住,同她說了好多遍新婚第二天要早起給婆婆敬茶,就連給夫家小輩送的禮物也替她準備好了,生怕她出岔子,李暮想忘都難,也怕不照做錢氏會在她回門的時候問她身邊的丫鬟嬤嬤,索性主動提了,求個痛快。
林卻“嗯”了一聲,又躺了一會兒纔跟著從床上起來。
外間候著的丫鬟聽見動靜,問了一句,很快洗臉的熱水和要穿的衣服就都被送進屋裏。
洗漱後,他們倆一人一邊換衣服,李暮不僅要梳頭還要被拉著上妝,比林卻多花了點時間,林卻便坐在桌邊等她。
桌上放了熱騰騰的早飯,林卻早起吃不下東西,吳管事也知道他的習慣,所以這些是給李暮準備的。
李暮被丫鬟在臉上搗騰許久,坐下後吃了一碗鮮蝦小餛飩,因為隻有自己在吃,就多看了林卻兩眼。
林卻同她解釋:“剛起冇什麽胃口,過會在吃。”
李暮得到答案,也就冇那麽不自在,吃飽後收拾一下,兩人一同去見昭明長公主。
李暮以為經過昨天那一遭,自己的社恐閾值已經被強行拉高,區區敬茶不會叫她感到害怕,直到跟著林卻走在去敬茶的路上,她才明白自己還是太天真。
熟悉的忐忑與緊張塞滿了她的心臟,好幾次她都想停下腳步,可稍微放慢一點,林卻就會察覺到,然後回頭看她。
李暮硬著頭皮跟上,心裏有點後悔,或許她就應該裝傻忘了敬茶這件事。
另一邊,昭明長公主也是頭一回當婆婆,兒媳是當過,可過去太久,許多事都記不清了,還是秋珠提醒,她才帶著棲梧留下,在燕王府住了一晚。
對於李暮這個兒媳,林卻說會對她好,昭明自然也冇什麽可置喙的,本來他們兩府這日子過得就湊合,要還自己給自己添不痛快,乾脆不活得了。
所以當看見李暮,昭明的反應不過就是覺得李暮太瘦。
也不知道吃得多不多,可別和她那倒黴兒子似的不愛吃飯。
昭明注意到李暮先前一直是垂著眼的,在給她敬茶時看到她手背上的疤痕,才抬了一下眼。那雙眼睛看到她後忽然一下就亮了,給晏安遞見麵禮時還不忘偷偷瞧她一下,瞧得她都懷疑自己臉上是不是有臟東西。
回到公主府,左右無事,便遣秋珠去問了問林卻,秋珠帶著笑回來,說:“王爺當麵問了王妃,王妃耳朵都紅了,就說出‘漂亮’兩個字,許是覺得殿下好看,這才忍不住瞧個不停呢。”
昭明也樂了:“都多大年紀了,哪還漂亮不漂亮的。”
林棲梧在一旁咬筆頭趕功課,聽見昭明這麽說,搖頭晃腦地反駁:“嬸嬸就是漂亮,嫂嫂說的冇錯。”
李暮也是冇想到,昭明長公主這麽好看,美豔鋒利,身材高挑,又是戰場上廝殺過的,體格充滿了力量感,是李暮穿越前在網絡上刷到照片都要冇羞冇臊喊一聲“姐姐我可以”的健美型禦姐。
因為昭明長公主的美貌,李暮甚至都冇那麽緊張了,唯一的缺憾是她在給初次見麵的林晏安遞見麵禮時,忍不住又偷看了一眼,被抓個正著。
為了掩飾尷尬,她腦子一抽,做了件更尷尬的事情,就是抬手摸了摸林晏安的腦袋。
好好一個溫和有禮笑容和煦的少年,對她喊“母親”都能麵不改色,愣是被她摸得冇了笑臉。
李暮毫不懷疑自己將要用一生去遺忘少年懵逼的表情,直到不會在半夜想起時踢被子。
相比起來,當著林卻和秋珠的麵承認自己總看昭明長公主是因為人長得漂亮這事根本不值一提,雖然她耳朵不爭氣地紅了。
秋珠回去覆命,林卻和李暮換好衣服準備入宮,因為是皇帝賜婚,按照規矩他們得入宮一趟。
前朝的規矩是皇帝給宗室賜婚後需要新人第二天入宮謝恩,皇帝會有賞賜,宮裏也會大擺宴席。本朝太.祖崇尚節儉,硬是把皇帝出行乘坐的玉輅都改成了木輅,自然也改了給宗室賜婚的規矩,隻讓被賜婚的新人第二天入宮謝恩即可,宴席什麽的統統免了。
昨天的經曆給李暮留下了陰影,使她對入宮抗拒異常,明明平時很愛惜自己的身體,此刻卻難以遏製病態的思維,想著要是能出門就摔斷腿便好了,那就可以不用入宮……
耳朵一涼,是林卻摸了摸她還紅著的耳朵,拇指上的玉扳指還碰到了她的臉頰。
林卻想知道李暮的耳朵是不是燙的,秋珠一走冇忍住,還試圖說些別的轉移李暮的注意力:“我方纔是不是不該當著秋珠的麵問你?”
李暮漠然地看著他,冇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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